时间:2016/3/14 9:42: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主办,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承办。本次活动由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评司法鉴定文书进行统一评选,评选结果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审核后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获奖鉴定文书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优秀奖若干,并给予获奖证书,获奖的鉴定文书将汇编成册公开出版。
三、评选范围
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法医类、物证类(含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声像资料类(含电子数据专业)司法鉴定文书可参加评选。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的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封面、正文及附件的复印件,纸张一律使用A4格式。如果含有图片,请使用彩色打印件。参评文书应在首页中注明鉴定机构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E-mail等信息;
(二)必须是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实际出具的鉴定文书,并要求全部使用真实信息,包括委托人、案情、被鉴定人姓名、检材/样品内容、鉴定人姓名及执业证号等内容;
(三)应当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7号)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发通[2007]71号)等基本要求;
(四)鉴定文书内容必须客观、规范、真实,要求说明简要的案情和鉴定目的,有充足的证据(如含图片、图示等)、必要的分析说明和明确的鉴定意见。
五、参评方式
参评的鉴定机构按照参评要求向本省(区、市)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提交参评文书,由各省(区、市)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按照参评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向本次活动评委会推荐。原则上各省(区、市)推荐参评文书的总数不超过30篇,其中各专业比例在兼顾专业平衡的基础上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自行决定。各省(区、市)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应在2016年4月11日前将推荐的鉴定文书统一邮寄至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质量处,邮编:200063,联系人:刘宇辰,电话/传真:021-52351397。)
六、工作要求
举办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强化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司法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社会公信力。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本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和评选结果在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www.ssfjd.com)发布。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